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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已过河,车改还在假装“找方向”

言论 2011-02-24 09:19
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2月22日在参加“两会”分组讨论时,主动谈起广州公车监管措施。未来,广州市公车将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经批准非公务用车将采取有偿使用措施,试点单位估算,拟按照每公里1.5~1.7元收费。(2月23日《广州日报》)
 
公车监管因公车私用而生。但长期以来,公车监督的“矛”总是刺不破公车私用的“盾”,或者说,公车监管的“刹车”总是刹不住公车私用的“车轮”。在诸多公车监管措施中,尤以昆明的免职或停职最为严厉。昆明市出台规定,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上下班,凡公车私用私驾者,一律免职或停职。同时指出,对因特殊情况需要驾驶公车上下班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或经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特殊情况”是神马情况?一方面亮出了公车监管的“杀手锏”,另一方面又留下了公车私用的“救生圈”。
 
经批准非公务用车将采取有偿使用措施,依然“.txt格式的”,不是“.exe格式的。也意谓着,是用来阅读的,而非操作的;或者说,只能阅读,不可执行。如果是按里程收费的话,公车上除了要安装GPS,还得再安装“计价器”。即便硬件设备齐全,严格的收费可能会出乎想像的难。首先,当需要从自己口袋里掏钱坐车时,“公务”肯定就会多起来,公务与非公务的界定就会成为一道“难题”。比如,本来上下班接送算不上“公务”,但当花自己的钱、坐公家的车时,上下班也能归于“公务”范畴,“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算工伤”,凭什么上下班不算公务呢?
 
无论是从源头上遏制公车私用,还是从根本上消除公车高额消费,公车改革才是“阳关道”。诚然,公车改革十多年,走了很多弯路,花费了很多“油费”,始终未找到一条适合国情、卓有成效的道路。如有的是贴上“车贴”标签,或打上“车补”补丁,被疑为变相增加领导干部福利,基本上是在“制度创薪”的轨道上“飙车”。于是,公车改革成为公务员的新增福利,并遭到舆论的抨击。其实,这不是公车改革的“原罪”,而是改革思路“跑偏”。
 
公车改革走了弯路不可怕,怕的是从此“刹车”,甚至“开倒车”。去年底,国家发改委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在公车改革优化方案中涉及到几个方面,包括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电子监控所有公务用车等等。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无疑是一个风向标,对地方车改起到示范与辐射作用。事实上,民意对公车改革寄予厚望,民智也毫不怜悯地给力公车改革。
 
民意已过河,车改还在假装“找方向”。以往的车改,基本上是官智的“孤军奋战”,坐在官车上思考车改之策,难免会“屁股指挥脑袋”。整个过程,少有民意民智当“参谋”。公车坐的是“公家人”,但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在公车改革上,公众最有话语权。车改是众望所归,也是民心所向,为何车改不能听一听民众的意见呢?让民意民智来当“方向盘”,这才是“车改”的核心所在,也是从根本上消除公车私用的关键所在。(冬雪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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