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由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主办,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正式启动。据报道,在该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将动员大量的志愿者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宣传等工作。不过最近笔者闻悉,某市文明办花钱雇了几位下岗职工,专事文明交通劝导、宣传等工作。对此,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志愿者是指对社会公益事业抱有高度的责任心,无偿、主动从事公益活动的人。然而这些花钱雇来的“志愿者”,虽然头上戴着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帽子,身上佩戴着文明交通志愿者的标志,但其心理意愿与真正的志愿者是有很大区别的。
文明交通贵在全民参与,花钱雇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行为,每次活动都是由几个固定的“演员”到现场表演表演,无疑限制了这项活动的普及。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提高认识。据调查,9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不文明交通行为直接或间接引发的。提高了公民的“文明交通”水平,就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交通文明代表着城市的形象,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客观地讲,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劝导、宣传活动,短期内不可能取得明显的效果,但是长期坚持下去,就可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文明交通,社会普遍倡导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在这种氛围的长期熏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举止必然会产生微妙的变化,进而自觉地投入到文明交通志愿活动中来。
二是加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大城市要从大学生、军人、机关公务员、厂矿职工中招募有社会责任心、公益心的志愿者,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同时规范志愿者队伍的管理,降低志愿活动的随意性。
三是建立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重要交通路口、路段的文明交通劝导、宣传任务承包给各单位。由单位组织职工作为文明交通志愿者到本单位负责的路口、路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宣传活动。通过劝导、宣传活动,逐渐加深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理解,进而动员更多的人加入到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中来。
(特约评论员 杨祖友 编辑/河南汽车在线编辑部 Email/henqczx@163.com QQ/602867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