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全责方耍赖不赔偿,无责方只好自己垫付修车费。贵阳市金阳“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运行3个月以来,由于事故全责方在事故发生后玩失踪而导致无责方索赔无门的事件已有20起。(贵州商报)
虽然按照法律规定,遇到无赖司机无法索赔时,无责方可以到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交警辖区大队开“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到法院起诉。但依照快处快赔的规定,当事人仅需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不需要报警。等发现对方耍无赖溜走后再报警显然为时已晚,很难证明曾经发生了交通事故,自然也不可能拿到事故发生地交警辖区大队所出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证据,如何向法院起诉索赔呢?
而坚持留在现场,等警察来处理,显然也违反了《贵阳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可能受到处罚。也难怪很多人会认为没有办法对付那些耍无赖的司机。
对付耍无赖者最好的办法就是留下足够的证据,以免对方赖帐。《贵阳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其实已经给司机提供了解决办法。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车辆均在本市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当事人应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赔偿责任,并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贵阳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各执一份,向各自保险公司索赔。《贵阳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由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制作。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当携带《贵阳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如果汽车上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司机在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就可以先让对方签字确认,双方各留一份,既方便向各自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作为今后报案或起诉的证据。之所以频频发生事故全责方玩失踪而导致无责方索赔无门的事件,并不能都怪事故全责方耍赖,无责方司机没有按规定携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让对方签字确认也是原因之一。如果司机都能随车携带协议书,并在自行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后填写,就算对方想耍赖,恐怕也无计可施。
从这个角度看,交警部门对《贵阳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并不到位,很多司机都没有随身携带协议书的意识,自然也谈不上将其作为证据保留。开车要带驾驶证、行驶证,不带要受罚人人都知道,但知道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也要随车带着的人就不多了。毕竟这东西只有出事才用得着,平时不带也不要紧,交警查车也不会问到。可万一真出了事,又到哪里去找这东西呢?所以,不仅交警部门的对外办公窗口和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应该有协议书供司机领取,在车辆年检、驾驶证年审和办理保险时最好也能将协议书作为附件发放,以免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却面临没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的尴尬。
鉴于很多驾驶员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了解并不多,且对出现车损事故后如何处理的程序和相关问题难以准确把握,建议警方可以制作一些宣传该处理办法的图文资料或视频短片,以案例的形式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或向广大驾驶员散发,让大家更好的了解类似追尾、碰擦等事故如何才能正确处理。事故多发地段,也可适当增加警力,一方面预防事故发生,一方面对发生轻微事故的司机可以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他们更好的了解和掌握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流程(如果能将处理经过制成宣传短片效果就更好了。(特约评论员 杨国栋)
快处快赔应如何防范无赖司机
言论
2010-12-16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