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车城讯:9月7日起,郑州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交警部门首次将对超出电动自行车标准的“摩的”按机动车处罚。如果“摩的”驾驶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7日上午11时许,郑州交巡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来到紫荆山立交桥下的地铁一号线出站口,多辆在此等活儿的“摩的”见有交巡警过来马上快速离开,民警在此蹲守发现,不时有载着乘客的“摩的”沿紫荆山路由南向北驶来。
据郑州交巡警一大队六中队中队长张福志介绍,郑州交巡警支队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摩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行动与以往不同,原来对“摩的”的查处中,把所有“摩的”均按非机动车处理,最多只能处50元以下的罚款,这样不能对“摩的”驾驶员起到震慑作用,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首次对超出电动自行车标准的“摩的”按机动车处罚。“摩的”驾驶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还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摩的”司机将以无号牌及闯禁行处300元罚款及一次性扣15分的处罚。(来源:大河报 责任编辑:马海娜 QQ:1814394508 E-mail:dahe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