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车城讯:来自山东省政府法制办的消息,《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会签稿)》草案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在高速公路和列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的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日照等地建成区禁行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的,低于国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目前,山东黄标车约有116万辆,占汽车总数10%,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却占汽车排放总量的50%,按要求,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责任编辑:张扬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