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车城讯:福田区侨香路四号路一长时间不开的车辆落满灰尘和树叶,轮胎也瘪了,占用紧张的车位资源。
停放超一个月不清理或被拖走
在不少小区和停车场,经常有一些无人认领的“僵尸车”,他们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几近报废却无人处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且有碍市容,经过市民不断反映,深圳市交警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清理“僵尸车”。从7月23日起,将开始清查这类长期占领公共道路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车”。
现状
“僵尸车”一停几年没人管
记者昨日走访多个小区发现,几乎所有小区都存在“僵尸车”。在侨香路四号路,短短几百米的路边居然停着三辆“僵尸车”,多为达到报废年限的中低档车。一辆蓝色奥拓落满灰尘和树叶,轮胎也瘪了,用一个脏兮兮的车套盖住。一辆老式马自达也是残破不堪,被尘土包裹。“这几辆车在这里停了两三年了,一直没人管,长期占用路边的免费停车位,又影响市容,早该清理了!”家住枫丹雅苑的李先生表示。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上次路过白石洲村,看到一辆北京吉普由于长期堆积泥土,都已经长草了。
在福田区彩云路上,一辆“僵尸车”也霸位几年。记者看到,这辆车牌号为粤BK0295的神龙富康小车,前排车灯完全破损,雨刮器只剩下一只,一边的后视镜也耷拉下来,锈迹斑斑。挡风玻璃和车顶都是枯枝败叶,从落满灰尘的玻璃窗往里看去,挡位居然是烂的,座位上的竹席都发霉了。“我搬来这里三年了,这辆车一直停在这里,我反映过几次,小区保安也说管不了。”小区居民陈女士告诉记者。
除了小区,停车场也成了僵尸车的“重灾区”,在市民中心地下停车场,几辆印着“深圳市属机关”、“迎宾通”字样的公务车也成了“僵尸车”,车轮凹陷干瘪,灰尘密布,还有人在一辆废弃的奔驰车窗、车盖上写字。有市民爆料称,香蜜湖度假村停车场一些车位被4S店卖不出去的新车占据,一停数月,车轮都被草盖住。
行动
交警部门7月23日起将清查“僵尸车”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从7月23日起将清查“僵尸车”。对于停放时间超过一个月未移动过的车辆,交警将促请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行清理;要求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对此类车辆的停放人积极履行通知义务,采用多种方式通知停放人,提醒其自行清理。
对逾期未参加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具有被盗抢嫌疑的、已达强制报废标准、有三次以上(含)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等情况的,及时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对于停放在公共、收费等停车场的车辆,经营管理单位提出拖移请求的,及时进行处理。对于未悬挂号牌、悬挂伪造变造号牌、有盗抢嫌疑的车辆拖移至交警扣车场。
对于上述拖移的车辆,通过发放通知书、公告等方式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前来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将按规定依法处理。
如何界定“僵尸车”?市交警局法制科李科长表示,“僵尸车”是指长期停放路边或停车场内、无人认领的车辆。特征是: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甚至失去使用功能;有的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保险过期、有多次违法记录未处理、强制报废、被注销等;有的属于被盗抢车辆等。
但也有市民质疑,“如果车主常年出差在外或是出国,车停在路边或车库,算僵尸车吗?”市民王先生表示,“对于停在收费性质的车库或停车场,只要按时缴费,停一两年也是合法的啊!”
交警局表示,将会以市民举报为主,会先用PDA查询该车违法情况,符合条件才会拖移。一般通知后30天无人认领,公告三个月车主不处理,交警才会拖移并依法处理。
提醒
有“僵尸车”不处理 车主将不能买新车或过户
昨记者调查了解到,深圳大部分“僵尸车”都是接近报废或已报废的车辆,车主为避免报废前缴清相关费用,才不去报废直接丢弃不管。据介绍,“僵尸车”不处理车主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逾期未参加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的车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扣留车辆,并对普通车辆处500元罚款,校车、营运车辆等处2000元罚款;有三次(含)以上交通安全违法记录未处理的,依照《处罚条例》第51条规定,扣留机动车,直至处理完毕为止;违反停放、临时停放要求的车辆,依照《处罚条例》第49条规定,处200~2000元罚款。
据了解,有些“僵尸车”有不少违章未处理,如果直接丢弃不管会如何?据悉,如果名下有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报废)车辆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意味着将不能够买新车、办理二手车过户等相关业务。(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扬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