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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及个人捐资公路将不收通行费

要闻 2013-05-08 08:46
    大河车城讯: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今天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意见稿将第四条修改为:“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张扬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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