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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活动

要闻 2013-04-22 06:10
    大河车城讯:在旅游旺季来临之际,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决定自4月20日起到6月20日止,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重点车辆为重型货车、挂车、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班线客车、旅游包车。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车占道)、超速、随意变更车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客车超员、超速、违法停车上下乘客;货车客车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倒车、逆行等。

  利用移动测速、固定测速和区间测速查超速

  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卡口系统和现有测速设备,移动测速、固定测速和区间测速相结合,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测速全覆盖,同时利用省界站和省辖市主要站口加强现场拦截,提高现场处罚率。

  通过车辆行驶记录仪查疲劳驾驶

  加强2时至5时、13时至16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通过警灯警示、巡逻喊话等措施,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

  对于有疲劳驾驶嫌疑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将引导至服务区或停车港湾,通过检查车辆行驶记录仪行驶记录或询问驾驶人及随车人员,发现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

  通过视频监控加强路面巡查,发现违法停车的,立即通过公路语音喊话系统提示驾驶人立即纠正或通知路面执勤民警查处纠正。

  客车超员、超速、违法停车,顶格处罚

  继续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交通安全员、收费员、服务区工作人员等交通参与者积极举报客车超员、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200~500元奖励。电话举报:0371-68208110,短信举报:13633719780,微博举报:腾讯微博@河南高速公安。

  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城际公交车辆乘客一律不得超出固定座位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劝阻其驶离高速公路,通报其所属客运单位,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

  营运客货车屡次违法,约谈所在企业

  在专项整治中,对于查处的各类严重违法驾驶人,一律登录违法信息处理系统查询驾驶人违法状态,对车辆驾驶人被记满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查获的超速违法车辆驾驶员,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来源:郑州晚报  责任编辑:马可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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