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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机动车管理 建立交通信用档案

要闻 2013-04-17 14:57
    大河车城讯:自今年1月1日起,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施行。因为其中规定了闯红灯罚6分、醉驾最高可终身禁驾等严格的内容,该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这对维护交通秩序、遏制交通事故来说,具有积极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除机动车外,行人、非机动车都是重要的交通参与者,单单严管机动车,放任非机动车横行,无法保证交通的安全有序。

  目前,交管部门对行人、自行车、电瓶车的管理相对滞后。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要经过越来越严格的考试,上路违规也要受到严厉处罚,而行人、自行车、电瓶车却无需接受交通法规教育,甚至电瓶车都不需要驾驶证。在这样的背景下,行人横穿交通隔离栏、电瓶车闯红灯、自行车进机动车道等违章现象也就在所难免了。

  同时,法律基于同情弱者的原则,一旦这些非机动车方与机动车方发生事故,交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也往往同情非机动车方,使得非机动车方更加有恃无恐。比如,机动车正常行驶,与逆向行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事故责任认定应该是机动车方无责,但在实际执行中,却要机动车方赔偿电瓶车的损失。这样的事例频频见于报端。

  因此,我建议,交通安全的整治,必须多管齐下,尤其要加强非机动车管理。

  首先,建立非机动车的交通信用档案。现实生活中,电瓶车、自行车、行人等非机动车方违反交通规则,往往只是当场教育处罚而已,即便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很多情况下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从而无法形成对非机动车方的有效制约。因此,建议交管部门建立交通信用档案,记录非机动车的违规行为,并且在非机动车驾驶者考驾照、交通肇事理赔等处理中,参考该信用档案,从道义角度加以制约。

  其次,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作为一种交通工具,电瓶车在全国各大城市保有量较大,车速较快,交通事故多发。驾驶者驾驶电瓶车无需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知识和驾驶技术,是电瓶车肇事的重要原因。因此,建议在电瓶车驾驶员上路前,务必接受道路交通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才允许上路,甚至在条件成熟后,要求电瓶车驾驶者考证上路。

  此外,还应加大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各地交管部门、宣传部门要采用各种方式,使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营造和谐交通的良好氛围。(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马可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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