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23日发布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京Ⅴ标准。根据方案,本市2月1日起,停止受理汽车企业申报符合第四阶段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型,不再发布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型环保目录;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京Ⅴ标准的公交和环卫用途重型柴油车。此外从3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京Ⅴ标准的轻型汽油车。达标车辆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截至1月23日,北京已公布了符合京Ⅴ标准的车型1300余种。为严控细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污染,北京在第五阶段仍不发展轻型柴油车。(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马可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