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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元月起 厦门电动车也挂牌

要闻 2011-12-16 07:20

    大河车城12月16日讯:近日,从厦门市政府了解到,从下个月开始,厦门新电动车就要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开始挂牌了。也就是说,今后电动车就和机动车一样,要有“身份”了。

    新车登记有效期

  电动自行车新车登记有效期为5年,已在用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有效期限,按市民提交的销售发票记载的购车时间起算。电动自行车登记有效期满后予以注销,不再延续,以达到限量控制、逐步减少的目标。

  电动车挂牌方式

  1、买带牌销售的车

  2、岛外的携车申请

  3、岛内的摇号申请

  申请注册登记时需提交身份证明、销售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材料,其中销售发票可以是定额发票,也可以是打印形式的发票。

  挂牌费用

  挂牌工本费为10元/辆,遗失牌、证的,分别按8.5元/牌、1.5元/证收取补发牌、证工本费。

  处罚规定

  1、电动车没有挂牌上路,罚款300元,暂扣车辆3个月;

  2、醉酒驾驶电动车,罚款500元,暂扣车辆3个月;

  3、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或者超速、闯红灯、随意骑行等,罚款100元,暂扣车辆、缴款后返还;

  4、违规上快速路或违反限行、禁行规定,罚款200元,暂扣车辆3个月;

  5、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车号牌,罚款300元,收缴号牌并暂扣3个月。

  6、改变已登记电动车的整车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的,将被罚款300元,并注销车辆登记。(来源:众悦网 责任编辑:张扬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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