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车城9月27讯:“从即日始,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再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对其罚款20元的同时,还要动员其参与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其还将被通报到单位或社区。”昨日,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邓进超说。
邓进超所指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交通违法;非机动车闯信号灯、停车越线、行驶机动车道、骑车带人、逆向行驶、拦头猛拐、抢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行人闯信号灯、不走人行道、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不走过街设施、斜穿道路、翻越护栏等。
9月9日,郑州市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等20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
机动车驾驶者、非机动车驾驶者及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要动员其参与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两小时,并由公安部门告知其所在单位(社区)。单位(社区)首次出现本单位(社区)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的,须负责指派2名交通志愿者于10日内到指定地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两小时;凡第二次出现违反交通规则或10日内不按要求落实的,需指派4名交通志愿者于10日内到指定地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如果本单位(社区)拒不落实的,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倍选派人员履行交通志愿者义务。凡不能按规定落实的单位(社区),由市畅通办进行通报,并在媒体上曝光。同时,郑州市文明单位申报和年度考核,实行交通违章一票否决制度。属于文明单位的,根据单位人员累计违章次数分别给予警告、暂停和取消的处罚。(来源:大河报 责任编辑:张扬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