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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不文明执法行为整治承诺书公布

要闻 2011-05-30 20:25

 

郑州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

 

为整治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的通知》(郑办〔201123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两个决不允许” 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实施意见》(郑办〔201052号)、《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的通知》(郑办〔201067号),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现就整治交通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郑重向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委和全市人民做出如下承诺:

一、确立依法行政理念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委的中心工作,厘清部门行政执法依据,牢记肩负的行政职责,正确理解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主动执法不失职、严格执法不渎职、文明执法不侵权、依法执法不越权、廉洁执法不腐败、和谐执法不扰民、精通业务高效率,做到既合法行政又合理行政,既程序正当又高效便民,既诚实守信又权责统一,全面推进各项交通行政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迅速开展整治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好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整治工作。各科室工作人员全员学习开展五项整治工作的精神,每个科室、每个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都要查摆、分析存在问题,并按照时间要求写出自查分析报告,上报市交通备案,提出整改措施和目标,并分别签署整治工作承诺书,如有违反将按承诺承担责任。保证本科室全面履行现行政执法职责,杜绝或减少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

三、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创新行政执法机制,着力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巡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行政执法年度任务目标制度》、《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未果事项报告制度》、《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重点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明察暗访制度》、《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巡查和行政执法未果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执法支队要根据执法实际,认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划分责任区、责任片、责任段,制定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计划,确保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不允许不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巡查活动,不允许在交通行政执法巡查中发现不了违法行为,不允许发现违法行为不立案查处,不允许查处不了违法行为不报告,不允许立案后长期不结案。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根据执法依据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职责和权限。根据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执法职责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落实到人;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在分解执法职责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依法确定不同违法情形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六、依法执法不越权,即时执法不拖延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执法,无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作出影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或增加群众负担的决定。禁止越权执法、违法越级执法、超范围执法等乱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执法,不允许违法拖延执法时限,能当日办结的必须当日办结,全天候服务。禁止执法拖拉、推诿扯皮。对违法行为必须立即查处,不得拖延。对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不允许说“不归我管”、“我不知道”,实行首问负责。

七、建立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机制

通过协同和联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解决重大、复杂行政执法事项能力。对确需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完成的行政执法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申请。对由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本科室协同配合的联合执法事项,要主动发挥本科室作用,确保联合执法效能。

八、合理把握执法尺度,防止行政执法滥作为

准确把握法律目的,深入领会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确定合理的交通行政执法频次,恰当运用裁量标准,正确掌握罚款额度,既确保行政执法频次效果与行政管理需要相适应,执法有序;又确保执法有度,文明执法不侵权、和谐执法不扰民,防止行政执法过度滥作为。不允许以自己方便造成行政相对人的不方便,必须急企业和群众之所急,想企业和群众之所想。

九、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狠抓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高度重视交通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除按规定参加全市、交通委统一组织的教育培训外,每年组织参加执法业务培训不少于二次,每季度都要组织参加一次文明执法教育或学习活动,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年终纳入科室内部绩效考核。保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岗在行、熟悉业务。狠抓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日常管理,从工作纪律、作风入手,强化岗位职责,明确目标任务,每项工作分解到人、责任到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将反腐倡廉贯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始终,确保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忠于职责、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

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整治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实行领导责任制。科室正职作为本科室整治工作的责任人,承担具体执法职责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为第一直接责任人。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民执法是依法行政对交通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做好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是每个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每个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如有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郑州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郑州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郑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资格、降低考核等级、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和相应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追究刑事责任。因上述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本科室责任人要公开道歉,并接受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委和修配管理处的进一步问责处理。

以上承诺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有关投诉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承诺单位:

 

承诺责任人: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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