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0年市工商局12315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0853件,其中商品类申诉8793件,占申诉总量的81.02%,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64.08%;服务类申诉2060件,占申诉总量的18.98%,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59.32%。申诉举报按时办结率为99.7%,满意率为9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12万元。
居商品类申诉前三位的是家用电器、通讯产品和家居用品,共4404件,占此类申诉总量的50.09%;居服务类申诉前三位的是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房屋装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共813件,占此类申诉总量的39.47%。
重庆晚报记者 张水红
实习记者 罗静
案例
1
买辆新车?
换装二手车而已
2010年2月2日,万州区工商局龙都工商所接到一消费者投诉,称其于当年1月19日在万州某销售服务公司购买的DC7163PT爱丽舍双燃料轿车有维修过的痕迹,如该车前保险杠和雾灯框有飞漆现象,且在购买此车时无任何营销人员向其讲明此情况。
经工商所调查,该轿车是换了新装的二手车。在工商部门协调下,买卖双方于当年2月3日达成协议:卖方为买方更换同档次、同价位、同配置新车,并代为处理新车上户手续和旧车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赠送买方东风雪铁龙原厂导航系统一个,并补偿买方价值1200元左右的全车太阳膜。
工商部门说法:这场纠纷主要是汽车经营者未告知消费者此车维修过的事实,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案例
2
满额返现?
其实只是返家具
2010年8月8日,垫江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万某投诉称,其于8月7日看到某家具广场打出“满1万元返4999元”的广告,便订购了4.2万元的家具,后发现“满1万元返4999元”并不是返现金,而是返价值4999元的家具。万某感觉上当,要求退还所交定金1万元遭拒,双方遂起纠纷,协商未果,投诉到该局。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商家广告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属擅自发布的违法广告。该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商家立即拆除广告,退还万某所缴定金1万元,同时赔偿万某往返车费及误工费100元。
工商部门说法:不少商家出于促销目的,故意把促销价、打折销售标价牌放在模棱两可的位置误导消费者。该商家正是如此,未明确告知消费者4999元并非现金,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建议消费者遇到类似打折活动时要理性消费,不要被虚假广告蒙蔽。
案例
3
优先选房?
根本没得你的份
2010年1月7日,消费者牛某向南坪工商所投诉称,2009年11月,其在重庆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订购一套位于南坪的商品房,签订了认购合同,并缴纳了认购款2万元,开发商书面承诺开盘时可优先选房,若购不到合适的房屋可退款。牛某因开盘时未选到合适房,要求该公司退还认购款被拒。
南坪工商所调查得知,该房地产公司在房屋开盘时,只拿出少部分房屋让消费者选购,而订购者又较多,牛某因此未选到合适的房屋。通过工商所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额退还牛某房屋认购款2万元。
工商部门说法:这场纠纷主要是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夸大承诺,利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案例
4
出土真品?
不过就是仿制品
2010年3月10日,巫山县工商局接到游客投诉,称他们于当年3月7日到巫山乘坐小三峡10号游船游览小三峡,受随船女导游“出土真品、限量销售”的误导,以1390元/套的价格一次性购买古钱币、邮票数套,以25元/袋的价格购买“宁河神茶”十多袋。后经业内人士指点,方知古钱币为文物仿品,所购茶叶每袋高出市场价15元。工商部门查证消费者投诉属实。当年3月12日,该局执法人员按与投诉委托人商定的退货方式,在万州约定地点顺利办理退货退款交接手续。
工商部门说法:旅游产品一般是通过导游向游客推介的方式来销售,但该导游在推销过程中存在着虚假宣传等不规范促销手段,属于欺诈消费行为。
案例
5
损货不赔?
坏了你的知情权
2010年4月,大渡口区工商局九宫庙工商所接到申诉称,吴某于当年2月25日委托大渡口圆通速递公司从重庆运送一电脑主机到海南,取货时发现电脑严重损坏,找到公司后,公司只愿按运货单须知中的邮递费用2倍补偿。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明知速递物为易损贵重物品并预见存在损坏可能的情况下,没对物品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虽然双方签订为普通货运合同,但速递人员并没告知消费者保价条款和方式,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协商,当事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公司赔偿消费者350元。
工商部门说法:目前关于快递的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托运公司提供服务时未对消费者说明相关权利义务,发生意外后推卸责任等方面,建议消费者和快递公司签订保价合同。
案例
6
赠送药材?
其实是骗你押金
2010年3月,云阳县工商局柏杨湾工商所接到一集体投诉,称有人骗取101名老年人购药款21万余元后潜逃。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当事人林某、王某在云阳县开设圣大康瑞健康促进仪免费体验中心,对外宣称该仪器生产厂家专门给中国回馈了资金2亿元,云阳人民获赠200万元药材,老年人只需支付少量押金,即可在收到赠品后凭外包装退还押金。在收取押金21万余元后,二人卷款逃匿。工商执法人员迅速调取该中心营业执照电子档案,与当事人林某取得联系,采取方式将其诱回云阳。目前林某、王某已被检察机关批捕,21万余元被骗款已全部退还给受害人。
工商部门说法:商家采取虚假宣传手段骗取消费者巨额押金,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也提醒中老年人消费者,在购物或消费时,一定不要贪图小便宜,要记得向商家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来源: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张扬 QQ:15853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