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已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方案》具体有以下8项措施:
一是开展黄标车限行,加强道路监督执法。《方案》要求重点区域地级及以上城市今年10月底前完成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2014年底前实施限行区域黄标车分时段限行,城市核心区域全天禁行;2015年6月底前,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
二是提高检验频次,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今年9月起,黄标车环保、综合性能检测频度提高为每季度1次。
三是严格营运黄标车监督管理。
四是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监管。
五是出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激励政策。《方案》要求地方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的车主购置新车给予信贷支持。
六是鼓励车企实行让利营销。
七是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
八是开展黄标车治理改造试点。(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马海娜 QQ:1814394508 E-mail:dahe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