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辆轿车北海路被“坑”
5月28日深夜,市民韩先生向晚报记者反映,当晚10时许,他驾驶一辆北京现代轿车从市区去虞城,行至商丘市北海路与豫苑路交叉口西约200米处时,轿车突然重重地颠簸了一下,右侧车胎随即爆胎。停下车后才发现,3辆同样遭遇的轿车抛锚在前边的非机动车道上。而就在此后不久的10来分钟里,先后又有3辆轿车在此爆胎。
“就是因为路面上有一处塌陷,没有任何警示标志,都看不见。”韩先生说,由于北海路较为宽阔,事发位置离红绿灯较远,车速较快,并不明显的一处塌陷也能对车胎造成致命一击。
处警的事故交警对此也很无奈,只能先放置反光锥警示过往车辆,以免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
有关部门承诺立即维修
5月29日上午,晚报记者来到北海路包河桥东侧的事发地点。塌陷位于北海路南半幅的中间车道,宽约3米,长约2米,看上去很浅,仅右侧靠近路面标线的塌陷稍深,落差约10厘米。
记者注意到,塌陷坑里躺着一个黑色的施工锥,离近了才能看到,向东行驶的车辆纷纷减速绕行。
29日下午,商丘市12319城建服务热线接线人员在接受晚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29日凌晨已有市民反映了此事,他们已经通报给商丘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据商丘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路面队队长孙团结介绍,塌陷是因地下管道造成的,20天前已经处理过一次,当时进行了混凝土浇筑和回填。但因前几天下雨,回填可能出现了松动,所以造成了再次塌陷。
孙团结表示,将马上派人前去设置警示标志,30日(周一)立即进行维修。
车辆损毁能否获赔
路面塌陷导致车辆损毁,损失谁来承担?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东升表示,作为法定的管理人,北海路的主管部门应该尽到管理维护义务。路面一旦出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后,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避免行人和车辆发生意外,并尽快进行维修。
北海路出现坑槽破损,其主管部门并未及时养护、维修,也未在现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导致多辆轿车爆胎,存有管理维护缺陷。根据《民法通则》等有关法规,该路主管部门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来源:京九晚报 责任编辑:张扬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