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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代表了吗?交通部称多数人想取缔专车

出行 2015-11-10 09:06

  大河车城讯:11月9日,交通运输部对《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意见征集正式结束,意味着这两项政策进入最后的完善阶段。
 
  10月26日,交通部公布的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征求情况显示,前半个月时间共收到各类意见3220件,其中“专车是否该作为新业态纳入监管”、“网约车车辆条件和标准”两个问题最为受关注,反馈数量占到总意见的36.6%。
各方意见集中
 
  网约车条件及专车管理成焦点
  在公布的意见汇总中,有102条意见涉及网约车与巡游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问题。
 
  其中,七成以上的意见认为,从保障运营安全和新老业态公平竞争考虑,应当规定网约车驾驶员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门槛应高于传统行业,如无 犯罪、无酒驾、无吸毒、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等。对于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的从业人员实行终生禁入等。
 
  也有人提出,网约车属于竞争性领域,驾驶员只需取得驾驶证,不应当设置从业资格条件。“专车”驾驶员大都为兼职,实行从业资格会挡住一大批人,减少就业机会将导致一些人失业加剧社会矛盾等。现有巡游车驾驶员可自动获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据交通部介绍,有580条意见都是涉及业态管理问题。大多数意见认为,目前私家车利用互联网从事所谓的“专车”服务就是非法运营,应当严厉打击。目前“专车”平台非法经营、不承担责任和风险、扰乱市场,应当立即关闭平台,取缔“专车”。
 
  也有意见认为,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潮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应允许私家车不改变车辆性质从事经营。
 
  专家:专车应纳入行业管理
  在意见征集即将结束之际,11月7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再次就出租车改革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到22位专家,在“专车”新业态的定义和发展现状、营运资质的规范以及地方试点和中央立法关系等方面展开交流讨论。
 
  对于“专车”等新业态的定义,暨南大学行政法学专业教授刘文静表示,“专车”提供的仍然是运输服务,跟传统出租汽车相比,只是叫车方式有了区别,“不管你通过互联网还是通过电话还是招手打到的车,最终提供的都是运输服务。”
 
  深圳大学运输经济专业教授韩彪表示:“无论是以前的马车,还是后来的出租汽车、网约车也好,提供的核心服务没有改变,就是个性化的出行服务,只是乘车形式、交易方式会有变化,但是绝对改变不了出租服务的本质。”。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提出,判断是否营运是对运输服务行为评价的,而不是评价提供服务的主体,“驾驶员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其提供的运输服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那就应该是营运性质的,因此作为服务相关的要素——车辆、驾驶员等就应该纳入行业的管理。”
 
  媒体称官方将为小客车合乘正名
  此前的意见汇总中,涉及小客车合乘问题的意见,有超过八成意见认为,顺风车(拼车、合乘)方便了出行,减少了车辆上路,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符合节能减排、低碳交通的发展方向,政府应对此予以积极支持和鼓励。
 
  有人建议,要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顺风车合法地位,细化相关规则,如“每天限定次数、限定每公里价格或者顺风车服务区域”等,禁止“以顺风车、合乘、公益等形式从事城市客运服务”,鼓励真正的“共享经济模式在公众出行的探索”。
 
  此外,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顺风车与客运服务界限难以准确判定,容易异化为非法运营,并且合乘双方身份信息无从考证,存在纠纷和安全隐患等。
 
  交通部道路运输司徐文强强调,本次改革明确为小客车合乘正名。“私人小客车顺路拼车的分享模式,我们定义为合乘,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运营范畴。”本次征求意见的管理 办法,调整的范围是营运性质、以盈利为目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对于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顺风车”合乘不在管理办法调整的范畴之内。
 
  出租车改革方案你满意吗? 各方司机热议:路在何方
 
  1、全职专车司机:期待名正言顺不被“钓鱼执法”
 
  根据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稿,私家车将可以通过变更运营车辆性质的形式被纳入网约车的范畴。然而,转做专车则意味着,这些车辆的强制报废期由15年缩短为8年。
 
  拿几十万元置办的高级汽车寿命打折,这让一些私家车主感到心理不平衡。更改私家车性质并按照年限报废车辆,有分析认为,此举或挫伤专车司机的积极性。
 
  不过,全职专车司机刘强却甘愿“被打折”。“这一步迈出来,起码咱专车能有一个合法身份。”开了半年多的专车,刘强表示,之所以愿意如此,根本原因是自己已将开专车看成一份工作,不想丢掉这个“饭碗”,否则他将面临再次下岗的命运。
 
  2、从事专车的私家车主:不希望“自由人”被职业化
 
  随着专车补贴大幅下降、加收佣金、刷单大战处罚变严、专车政策迟迟未出台等因素,越来越多的专车司机发现,在不刷单的情况下月入过万已成过去,这让一部分司机开始转行。
 
  北京的夭师傅就打算离开专车行业,原因却与钱无关。“强制报废期变成8年对于我倒是无所谓,但问题是我不想成为职业司机,任务完不成就会被降级甚至取消资格,或者过一段时间就要接受考核,我受不了”。
 
  根据新的改革方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保证接入平台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优步中国公共事务经理郑成俊认为,这一条款也有进一步探讨的需要。“新规规定约租车平台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但目前九成的约租车司机都是兼职,签订合同工等于让司机放弃原来的职业。”
 
  “从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保证上看,专车车辆、人员应该是专业化、职业化的,而以非营运车辆从事所谓兼职的则难以保证乘客相关权益。”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程世东表示,规范化管理后,所谓的兼职专车有可能退出市场,这是规范市场的必然过程。
 
  3、传统出租车公司:推出网约车项目 谋求转型
 
  9月中旬,北京的首汽集团和祥龙公司共同推出“首汽约车”APP,首批由传统出租车转化而来的共500辆网约车开始上路。由于数量不多,这批“专车”目前主要分布在机场、酒店以及商业中心周边。该平台面向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开放,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均可导入。
 
  根据首汽官方的说法,这种专车的司机既无需缴纳“份子钱”,也不用操心油费和维修费。司机遵循8小时“坐班制”,工资构成为2000多元的基本工资加20%车费的单笔提成,约租车司机总收入将不低于传统出租车。
 
  “换了种打工方式,比我们现在要轻松不少。”祝师傅说,有的出租车司机任希望于用每天十几个小时的“超长工作制”来换取更多的收入机会,他已将这种网约车同快车、专车等一并列为和自己抢客源的强有力竞争者。
 
  首汽官方称,预计年底这批“官方专车”可达到1800辆。由于北京出租车实行总量管控,随着网约车的增加,扫街拉活的巡游出租车将减少。
 
  对此,有专家分析,巡游车价格便宜且具有匿名性,很多乘客有需求。因此,发展网络预租车的同时应该保障巡游车数量,避免约租车过多侵占。
 
  至于网约车管理是否会造成新的垄断,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认为,总体上,网约车更注重发挥市场作用,不仅不用担心走上传统出租车老路,而且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还有助于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的安全、快捷、优质服务水平。
 
  4、出租车司机:期待“降份子”落地时间表
 
  根据新的改革方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考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这一消息无疑是给出租司机“降份子”的重大利好,如若力度得当,出租车司机就不需要兼职跑专车了。
 
  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一旦取消,到底能压缩多少“份子钱”?注意到,这一费用在不同的地方有所差别。
 
  根据此前各地已经开始的改革探索,在南京,今年已经停止收取的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费为每年1万元/车。根据杭州的方案,该市拟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杭州市交通局副局长陆献德称,仅此一项,每辆出租车每个月等于减少400多元的份子钱。另据义乌市的方案,原先的营运权使用费为每年每车1万元,改革生效后降至5000元,明年则全部取消。
 
  “这部分费用,如果能降500元,我会很知足,如果能降1000元,我会非常满意!”听闻行业改革方案开始征民意,北京市鑫益达出租公司的司机张万春语带激动。他认为,自己所在的行业正在经历一段低潮期,自己从不敢想象“降份子”的事情。他说,作为双班司机每个月要交3500元的份子钱,自己每天的纯收入有一两百元,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取消将减轻一定的压力。
 
  私家车从事“专车”是否该转变营运性质?
  《办法》要求,拟从事“专车”运营的车辆必须登记为营运车辆,而营运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因此,很多人认为该条款会将很多兼职私家车主卡在门外。
 
  盈利兼职车辆属于营运车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于文豪认为,判断一辆车是否在从事运输服务应该有几个标准,首先看服务提供者是否以运输服务作为职业,如果是兼职或者是“玩票”,有人一个月搞两单也被定性营运就不合适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提出,判断是否营运是对运输服务行为评价的,而不是评价提供服务的主体,“驾驶员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其提供的运输服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那就应该是营运性质的,因此作为服务相关的要素——车辆、驾驶员等就应该纳入行业的管理”。
  营运车辆报废年限有完善空间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科研总督导张柱庭认为,既然私家车从事“专车”营运服务,无论是偶尔一单,还是多单,无法改变其营运的性质,之所以现在大家对营运性质不满,是因为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为8年,但《办法》里并没要求“专车”必须8年报废,车辆营运年限各地方可以自行制定。目前,在商务部、公安部、发改委、环保部推行的营运车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上,有报废年限要求,相关标准有修改完善空间。
 
  座谈会结束时,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各位专家提出了很多非常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将会与其他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一并认真研究。
 
  交通运输部将站在构建科学、合理、和谐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的角度,用包容开放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认真研究所有意见和建议,汇集全社会的智慧,使出租车改革获得一个最大公约数,让老百姓有一个更为便捷、高效、畅通的出行环境。(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小娜 QQ:1814394508 E-mail:dahe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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